各中心、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校发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二、假期班车运行时间,上午8:00从东塘校区实验楼前发车,下午5:00自含浦校区东大门停车场发车返回。
三、各中心、科室要加强假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员工按时返校上班。
四、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附件1:清明节放假部门总值班表:
附件2:水电中心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