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自建房专项整治彻查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远离危房”摸排和教育活动的紧急通知》,结合我校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请各部门、单位、学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及内容
(一)排查重点
1、我校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停用危房。如教学楼、实验室、办公楼、图书馆、出租门面房、食堂、学生宿舍(公寓)、校医院、室内体育用房、会堂、临时搭建场所等;
2、在建房屋建筑和校基础设施工程。
(二)排查内容
(1)“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2)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且违规用气、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
(5)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需要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的老旧危房等;
(6)擅自加层、改扩建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排查要求
各部门、单位、学院应本着对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高度负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履行安全工作职责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全面覆盖,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主动作为、彻查隐患、整治及时,务求实效。
三、实施步骤
(一)单位自查
5月13日前,各部门、单位、学院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公有用房按照实际建筑用房情况进行排查,要求做到逐幢、逐层、逐间、逐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等情况进行标识登记,决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真正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认真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一),各部门、单位、学院占有、使用、管理的所有房产均无安全隐患的,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16日16时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二)集中排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后勤处、基建处等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学院报送的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人员对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现场勘察,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对排查中发现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等存在安全风险的,将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化解在萌芽阶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5日